首执案件、终本清仓、超期未结案件,是当前制约永济法院执行工作的“三大难题”,特别是超期未结案件直接影响审限内结案率,为进一步清理积案实质化解矛盾纠纷,9月9日,永济法院专题召开清理超期未结执行案件督办会,由分管副院长主持,执行局全体干警,审管办负责人参加,党组书记、院长张军鹏出席会议逐案督办并讲话。
会上,各团队负责人逐案汇报超期未结案件具体情况,包括当事人、执行标的、执行到位情况、超期时限及未结原因等,与会人员共同研究执行方案,制定下一步措施。
张军鹏边听汇报边提问:“执行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”“执行工作的原则是什么”“搜查的场所在哪里”“公职人员作为被执行人,失信名单是否送其所在单位知晓”……
如何清理超期未结案件,张军鹏院长强调:
坚守原则+正确理念。执行工作一定要坚守最重要的强制性原则,采取稳、准、狠的措施,抓紧时间依法依规办理。增强团队作战意识,执行员带头、人人参与。措施得力+营造氛围。强制措施如何用?各团队要因案而异,会单独或综合使用,依法依规适用强制措施。同时,要将失信等措施信息公之于众,营造氛围,施加压力,形成震慑。程序规范+线索移送。严格按照执行期限规定,严控期限扣除、延长审批。案件办理过程中,对涉拒执罪的案件线索,放宽眼界,扩大思路,形成共识,及时移送。过硬作风+廉洁自律。时间紧、任务重、短板多,要集中精力、动员力量,清积案、甩包袱,保持清醒的头脑,以过硬的作风、强硬的措施、肯吃苦的精神,将纸上权益兑现为“真金白银”,提高群众的满意度,以高水平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