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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执行攻坚】以物抵债拒交付 重拳出击强腾退
  发布时间:2024-08-12 11:23:14 打印 字号: | |


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“终本清仓”工作安排,集中攻坚一批长期未执结的“骨头案”,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,8月8日,永济法院开展强制腾房活动。此次活动由党组副书记、常务副院长赵斌任总指挥,审委会专职委员、执行局局长王霞任副总指挥,执行局副局长刘鹏鹏任行动组组长,18名干警参加行动。

案情简介

谢某某与李某一、李某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法院判决李某一返还谢某某借款本金465000元并支付利息,李某二对上述借款本金中的400000元承担共同还款责任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永济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李某一、李某二共有房屋。

执行中法院多次督促被执行人主动腾房,并下发腾房公告,其拒不腾退。在涉案房屋评估拍卖后,两次拍卖均流拍,申请人同意以物抵债。执行干警决定强制腾退。

腾退现场


7:30  干警集结法院楼前,迅速出发。


7:45 到达目的地,行动组组长刘鹏鹏与公证人员沟通行动计划,法警布置警戒线。


8:00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,开锁师傅现场开锁。


8:05 执行干警进场清点物品、登记造册,搬家公司进场搬运,公证人员现场公证,人大代表、社区工作人员参与见证。


16:30 夏日炎炎,历经8个多小时的奋战,腾退工作终于圆满完成。

   本次执行行动有效震慑了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的被执行人,彰显了法院执行的强制力和威慑力,起到了执行一案、宣传一片的良好效果。下一步,永济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,加大执行力度,严格公正司法,持续推进“终本清仓”工作走向深入,切实化解“沉睡”中的“终本”案件,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。




 
责任编辑:政治部